教室裡,到底要不要強制規定孩子睡午覺?
特別是,當孩子沒有午睡的需求時,我們是否依然硬性要求?
每個人的睡眠需求不盡相同,以我自己為例,從小到現在自己一直沒有睡午覺的習慣。
當你要求我一定得睡午覺,這對我來說簡直是一種折磨,酷刑,痛苦得要命。
也許你有你的睡眠需求,或許說,對絕大部分的人都有午睡的需求。
但午睡這件事,真的不必非得強求不可。
每個人體力恢復的方式不盡相同,以我自己來說,越動,越走路,反而越有活力。
這沒有絕對的對錯,只是個別上的差異。
當孩子單純體力好,活力旺,沒有午睡的需求,並不等同於他就是過動兒。
對於過動兒來說,活動量大以及衝動這兩項特質是同時存在的。
當過動兒沒有午睡的需求,那到底該如何來要求?
我想思考的前提是,孩子可以不睡午覺,但至少他得要維持衝動控制不能干擾到別人。例如讓過動兒在午睡時間,在圖書角閱讀,或在位置上做靜態的事。
最常遇到老師的反應是,「這怎麼行?在班級裡,就應該要有團體的規範。怎麼可以大家都在睡午覺,只有他能夠做他想做的事情?那其他同學如果也要求,我是否也要比照辦理?」
對於特殊需求孩子(例如ADHD)他們真正需要的就是公平性,一種考量到孩子特殊身心特質而修正調整的公平性。而不是表面上,大家都得做同樣的事情,這才叫做公平。
否則今天要求腦性麻痺孩子依然得跑操場,且與大家得等速跑,這才叫公平嗎?我想,你不會這麼做,因為你很清楚腦性麻痺孩子的情況。
對於過動兒,我們似乎忽略了,他的身心特質本身就是活動量大,精力充沛,活力旺。當老師考量到這一點,是否能夠有不同的作為呢?
當老師考量到孩子,在午睡時間,因為衝動干擾到其他孩子睡眠,或許可以在IEP進行討論,是否在這個時段進行資源班抽離上課,或參與社團活動。
回到文章一開始所提,由於每個人的睡眠需求不盡相同,如果老師能夠有一些彈性的作法,例如允許孩子可以選擇趴著,閉目養神,讓眼睛休息。好吧,趴著,張開眼也行,至於有沒有睡著,真的就不是重點了。
期待我們能感受到每個人所存在的不同需求,以及思考在班級團體裡,如何進行彈性與合理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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