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出一張紙,如同設計表格一般畫出三項欄位。
  • 其中橫向第1欄位為注意力持續時間,第2欄位為活動內容,第3欄位為是否須父母在旁。
  • 在第1欄縱向部份,分別列舉注意力持續時間5分鐘、10分鐘、20分鐘、30分鐘(時間長短可自行調整)。

 

 

  • 請開始回想您的孩子在哪些活動上可分別持續5分鐘、10分鐘、20分鐘或30分鐘,並分別記錄在表格中。
  • 例如您發現孩子在『仿寫數字』這件事情上,須要父母在旁陪伴才能維持5分鐘注意力。但分別在『顏色配對』及『扮家家酒』活動上,不須要父母在旁即能夠維持10分鐘及20分鐘。同時,在看卡通節目部份也不需要父母在旁即能維持30分鐘。

 

 

  • 列出孩子從事這些活動的持續性,重點在於讓父母能夠掌握孩子在日常生活中的注意力表現,這當中特別是區分在哪些活動下,孩子須父母在旁才能維持注意力,哪些活動則屬於孩子自己可以獨立完成。
  • 特別是後者獨立完成的部份非常重要,因為這表示,孩子在這些活動中的注意力表現確實能夠不假他人的控制、提醒及催促,即能夠自發性的完成,如此的集中性注意力確實是屬於孩子真正自己控制的。
  • 當然您可以逐步將孩子在不同持續時間的活動一一列出,並仔細分辨當中的活動是否出現共同點。

     
  • 例如您發現孩子在精細動作,特別是與握筆有關的活動,『仿寫數字』『仿寫注音符號』『連連看』『迷宮』等,往往須要父母在旁陪伴才能維持5分鐘注意力。此時必須思考孩子在這些與精細動作有關的活動上,是否能力與動機有待提昇與加強。
  • 假如您發現孩子能夠維持30分鐘注意力持續性的活動,內容大都與視聽刺激有關的活動,例如『看卡通節目』『玩電腦』『聽音樂』等,此時則須思考孩子是否在接受外在訊息部份傾向於以視聽刺激為主,並回想孩子平時動腦思考的意願。

 

  • 有效掌握孩子在各項活動的注意力持續性表現,或許也比較能夠瞭解孩子在從事各項活動時的能力、興趣、動機及注意力等表現,進而發現孩子的優勢及可再加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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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意中臨床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