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朋友們,這裡有些觀念和您分享有時在親師溝通之間常會出現一些謬誤例如老師告訴你要有手冊(先前的身心障礙手冊,現稱為身心障礙證明)才是特殊生(正式的特教教育學生)這觀念是不對的。

一般家長常說的手冊(身心障礙證明)通常是申請特教資格鑑定的主要考量之一,但並不是唯一。特別是情緒行為障礙裡的ADHD本身並沒有所謂的身心障礙證明,通常只有評估報告書或醫院的診斷證明書。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第2條

身心障礙學生之鑑定,應採多元評量,依學生個別狀況採取標準化評量、
直接觀察、晤談、醫學檢查等方式,或參考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記載蒐
集個案資料,綜合研判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5條

本法所稱身心障礙者,指下列各款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
致顯著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經醫事、社會工作、特
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之專業團隊鑑定及評估,領有
身心障礙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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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意中臨床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