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同部落文章中常提及的一項概念:並非所有被診斷ADHD的學童都需要服藥。
  • 但是,當老師您遇見班上同學屬於下列敘述的情況,此時,藥物輔助的角色也許會是優先的考量。

  • 條件一:這位學童在班級中出現典型ADHD的核心症狀,亦即在注意力、活動量及衝動上出現自我控制問題,明顯妨礙到該學生在學習上、人際上、生活上及對於班上教學活動與課堂秩序的干擾。
  • 條件二:這位學童在心智評估表現上,與同齡學童相較明顯出現障礙或落後現象。例如領有輕度或中度智能障礙手冊,其認知程度無法理解或順利參與課堂上的教學活動。此時,很容易因此出現注意力分散(導因於無法理解、聽不懂),或躁動、坐不住問題(不知道此時此刻應該做什麼)。
  • 條件三:當您與這位學童家長溝通時,發現父母明顯無法發揮親職效能,例如無法配合執行老師的建議,或在行為改變技術的進行上明顯有困難,對於孩子在常規行為的訓練上使不上力。

  • 當以上條件一、條件二、條件三同時出現在這位學童身上時,建議您(特別是您是班級導師時)該是與家長溝通孩子是否需要接受藥物,先藉由藥物輔助階段性地穩定其注意力及行為表現,使其能夠如同班級同學般在穩定的條件中有充分學習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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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意中臨床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